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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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处党员大会制度

作者:  来源:   编辑:刘丹(基建处)    时间:2018-06-26 15:08:28    浏览:


为进一步规范党建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三会一课”的相关规定,基建处党支部制定党员大会制度。党员大会,是指由党支部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参加,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的一种组织活动。

一、党员大会召开的时间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一个季度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大会的次数。

二、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决定在本单位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

2.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讨论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联系实际,讨论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讨论决定对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表彰,并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先进;对犯有错误的党员、不合格党员,提出处理意见;

5.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部委员会或出席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6.讨论校党委布置的任务和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它重要问题。

三、党员大会程序

1.党员大会一般应由书记主持,书记如果缺席,可由支委主持。主持人应向大会报告党员应出席数和实到数,缺席人数及其缺席原因。在报告时要注意将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分开。一般实到的正式党员超过应出席会议党员的半数,大会方可召开,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2.围绕中心议题组织党员展开讨论。为便于党员大会的讨论和决定,支部可事先提出意见或方案,引导党员发言讨论。支部成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讨论和表决。

3.表决通过决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党支部应要求党员抱着严肃认真的态度,明确、郑重地表明自己赞成或反对的态度。

4.做好会议总结,提出贯彻意见。主持人要在党员大会结束前做出简要总结,并对如何贯彻落实党员大会的决议和精神提出意见。

四、党员大会要求

1、做好会前准备。党员大会要有确定的会议议题,支部委员会要事先围绕议题,进行分析研究,形成初步意见,同时由支部将会议的内容、要求、议程、时间等通知全体党员,让党员明确会议要讨论和解决的问题,从思想上有所准备。

2、做好会议记录。支部要指定专人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党员出缺席人数和原因、会议议题、党员发言要点、讨论中的不同意见、会议形成的决议等,会后,记录要归档保存。

3、会议要庄重、严肃、认真,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要注意听取每个党员的意见,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上级党组织派来参加党员大会的同志和预备党员在会上只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

4、会议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变程序,特别是接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讨论处置(处分)党员的大会以及党内选举的大会,必须严格按照特定的程序进行。

五、党员大会注意事项

1、党员大会是党内的会议,一般不吸收非党同志参加。

2、党员大会讨论通过的决议,如果是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处分违纪党员、总支(或支部)换届选举等方面的内容,要按照党章规定,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查、批准方能生效,并要将批准的决议及时向党员公布。

3、有些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议题,需党员大会作出决议时,必须有超过实到党员半数的赞同,方能生效实施。

4、对议题进行表决时,都必须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行动上服从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

5、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问题时,要力求取得一致意见。如遇事情紧急,不能因少数同志持不同意见而拖延不决时,则应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选行表决,作出决定。

6、对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支部每个党员,特别是支部委员会成员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不允许随意发表同决议不相符合的意见。对个别因故没有到会的党员,要向他们传达会议的决议,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对他们提出的正确意见要提请下次党员大会再讨论,或向上级组织报告,对他们提出的不正确的意见要做好解释工作。

 

                                                                                基建处党支部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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