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

工程技术科

作者:  来源:   编辑:刘丹(基建处)    时间:2018-06-26 11:40:24    浏览:


一、负责工程项目开工前组织、联系、协调、管理、实施工作。  

二、参与监理单位的选择,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的签定工作,负责对监理单位的检查、监督、管理工作。  

三、组织图纸技术交底、会审,资料的整理及与设计单位的联系工作。  

四、协助处长安排甲方驻工地代表,做好新建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保证三通一平,协助施工单位进场,定期组织召开例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质量、安全文明检查。  

五、负责对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调整监督实施工作。  

六、负责基建工程施工技术和管理工作,做好技术咨询,对施工图进行审核,将工程变更论证意见报处、设计部门审批后送有关部门执行。  

七、负责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月报的审核工作,竣工工程量的结算和审定工作。  

八、负责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后的检查验收工作。  

九、负责组织新建项目的竣工验收,配合质量监督部门搞好工程质量等级的评定。配合有关科室认真做好工程竣工结算工作。  

十、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与施工单位办理移交手续,交付使用后移交使用单位,做好保修期内的返修工作,及时收集、整理新建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交档案室存档。  

十一、认真完成处领导临时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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