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

工程技术科

时间:2025-09-10 15:48:42    浏览:


一、负责工程项目开工前组织、联系、协调、管理。

二、工程项目中参与监理单位的选用及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的签定,负责对监理单位的检查、监督管理。

三、组织图纸技术交底、会审,资料的整理及与设计单位的联系工作。

四、协助处长安排甲方驻工地代表,做好新建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保证“三通一平”,协助施工单位进场,定期组织召开例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质量、安全文明检查

五、负责对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监督实施。

六、负责基建工程施工技术和管理,做好技术咨询,对施工图进行审核,将工程变更论证意见报处、设计部门审批后送有关部门执行。

七、负责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月报的审核,配合有关科室做好竣工工程量的结算和审定。

八、负责建筑材料、设备、配件进场后的检查验收。

九、负责组织新建项目的竣工验收,配合质量监督部门搞好工程质量等级的评定配合有关科室认真做好工竣工结算。

十、程竣工验收后、及时与施工单位办理移交手续,交付使用后移交使用单位,做好保修期内的返修工作,及时收集、整理新建工程的有关资料,配合施工方做好竣工备案

十一、认真完成处领导临时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菏泽学院基建处

二〇二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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