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编辑:刘丹(基建处) 时间:2024-11-11 15:10:22 浏览:
一、编制实施学校建设规划;
二、做好拟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和研究;
三、负责项目建设前期准备(项目立项、设计、预算、招投标);
四、负责施工过程质量监督管理;
五、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与交付使用;
六、负责校内主要道路修建;
七、负责校内主体房屋改建工作;
八、负责整理基建档案;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