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基本建设的各项法规政策,负责基建处全面工作。
二、组织好全处人员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思想教育工作。
三、根据学校发展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学校基本建设总体规划和基建处年度工作计划。
四、按照基本建设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建设工程项目报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管理工作。
五、代表学校,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投资、工期等各项监督管理工作。
六、作好学校基本建设投资的控制,把好项目建设程序关。
七、负责与基建工作有关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调,作好同其他部门和单位的协作配合工作。
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安全稳定工作。
九、组织全处各项工作的检查、监督和绩效考核。
十、以身作则,团结全处职工,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六日